一、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对传统民本思想的革命性超越
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的创立,实现了政治哲学的根本性变革。群众史观对传统民本思想从历史主体、价值目标与实践路径等 维度上实现了革命性超越。
(一)历史主体的重构:从“治民”到“民治”
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的创立,实现了政治哲学范式的根本转变。在历史主体问题上,群众史观颠覆了传统民本思想的认知框架。 传统民本思想虽然强调“重民”“贵民”,但其政治主体始终是君主,民众只是被动的治理对象。无论是“敬天保民”的政治构想, 还是“牧民”的治理思维,都将民众置于政治客体的位置。与之相比,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科学论证了人民群众作为历史创造者 的主体地位。“历史活动是群众的活动,随着历史活动的深入,必将是群众队伍的扩大。”从根本上扭转了传统政治哲学对人民 群众的历史定位。人民群众不仅是物质财富的创造者,也是精神财富的源泉,更是社会变革的决定性力量。这种历史主体性地位在政治哲学上实现了从“为民做主”到“由民做主”的根本转变,它不再将民众视为需要被教化、被治理的客体,而是将其确认 为政治权力的真正主体,因为“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
(二)价值目标的跃升:从“固本安邦”到“人的解放”
在价值取向上,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超越了民本思想的阶级局限和历史局限,体现了无产阶级解放学说与统治阶级调和理论的本质区别。传统民本思想的价值目标始终囿于维护既有的统治秩序,其“仁政”“王道”等主张本质上属于体制内的改良方案。 其局限性在于,它只能在承认现有统治秩序合法性的前提下寻求局部改良,而难以触及造成民众苦难的制度根源。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则展现了完全不同的价值追求。它不满足于在私有制和阶级压迫框架内的局部改善,而是要通过彻底的社会变革,消灭一 切剥削制度和阶级差别,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即“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 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
(三)实践路径的转向:从道德空想到科学实践
实践层面,马克思主义突破了传统民本思想的道德空想,为人类解放提供了科学路径。传统民本思想具有强烈的道德理想主义色彩,它将政治改良的希望寄托于统治者的道德自觉,这种路径的根本缺陷在于,它缺乏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制度保障,从 而使“仁政”的实现充满偶然性和不确定性。马克思主义则将人类解放建立在物质生产实践的基础上,实现了从道德诉求到现实 运动的转变。其强调“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即解放不是一种思想活动, 而是一种历史活动,是由工业状况、商业状况、农业状况、交往状况促成的。因此,它诉诸无产阶级的阶级斗争和社会革命,通过变革生产资料所有制、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为理想社会的实现创造物质基础和制度前提。这一路径的科学性在于,它从社会 发展的客观规律出发,找到了实现人类解放的现实道路。它不是依靠统治者的道德觉醒,而是依靠人民群众的历史创造;不是追求个别统治者的“仁政”,而是追求根本制度的变革;不是停留在道德说教层面,而是深入物质实践领域,因而从根本上超越了传统民本思想的空想性与依附性。
二、现代性转换的实践路径:中国经验的启示
在当代中国,传统民本思想通过马克思主义的创造性转化,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实践路径。这些路径既汲取了传统民本思想的合理内核,也实现了对其局限的根本性超越。
(一)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价值重塑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实现了对传统民本思想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它既汲取了民本思想中“重民”“贵民”的合理内核,又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实现了本质性超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执政为民的价值取向摒弃了传统民本思想中“驭民”“用之”的功利逻辑,确立了“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核心理念。从本质上来说,在理念层面,人民不再是实现统治目的的手段,而是发展的目的;不再是被动接受治理的客体, 而是推动发展的主体力量。在实践层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系列制度安排和政策措施得以落实。从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到乡村振兴战略的扎实推进,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到社会保障体系完善,从就业优先政策到教育公平推进,都体现了发展目的的人民性取向。
(二)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建构的政治突破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和实践从根本上解决了传统民本思想“有民本而无民权”的制度困境。中国传统民本思想虽然强调“民为邦本”,但始终未能建立起确保民众政治权利的制度化渠道。无论是儒家的“民贵君轻”还是道家的“无为而治”思想, 都缺乏具体的民主程序和参与机制,这种制度缺失使民本理想流于空谈,而全过程人民民主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全链条制度设计,将人民民主的价值理念转化为具体的政治实践。在民主选举环节,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确保各级人大代表真正代表人民意志;在民主协商环节,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独特优势,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在民主决策环节,建立健全民意征集、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决策程序;在民主管理环节,拓展人民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渠道;在民主监督环节,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这种全过程的制度设计,实现了从“为民做主” 到“由民做主”的历史性转变。
(三)共同富裕:经济基础的物质保障
共同富裕的推进为人民群众主体地位的实现奠定了坚实经济基础。传统民本思想虽提出“富民”目标,但其根本仍在“固君”, 且难以克服小农经济下的固有矛盾。当代中国的共同富裕实践,则以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为指导,通过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从生产关系层面致力于消除两极分化的根源。在所有制结构上,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确保社会 财富的合理分配;在分配制度上,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着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在宏观调控上,通过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手段加大再分配调节力度。可见, 这些制度安排既不同于传统民本思想中服务于统治秩序的“富民”措施,也区别于西方福利国家的再分配模式;不仅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也为人民主体地位提供了坚实的物质保障。
结语
传统民本思想的现代性转化,并非简单的话语更新或概念移植,而是基于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与方法论的实践重构与价值超越。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过程人民民主与共同富裕,共同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实践图谱。这一图谱既汲取了 传统政治文化的智慧精华,也彰显了马克思主义的时代生命力,为中国式现代化道路提供了深厚的理论支撑与实践导向。
(作者单位:四川师范大学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