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大思政课”建设的全面推行,“社会大课堂”建设已经成为新时代思政课改革创新的重要议题。2022年8月,教育部等十部门发布《全面推进“大思政课”建设的工作方案》,强调要“把思政小课堂同社会大课堂结合起来”,明确提出要广泛调动全社会力量和资源,构建好“社会大课堂”。围绕“社会大课堂”的构建及其与“思政小课堂”之间的协同联动,学界已经形成一定的研究热度。“对于一种教育系统来说,无论其被要求承担的职能多么重要,所建构的制度多么合理,所确定的目标多么和谐,所编制的课程多么科学,最终都必须过课堂教学这一关。”然而,在“大思政课”建设过程中,由于人们对“社会大课堂”的本质属性与建设标准尚缺乏深刻认识和广泛共识,导致“社会大课堂”建设流于形式化、空泛化,容易将一般意义上的社会实践教学或教学活动中的实践环节等同于“社会大课堂”,忽视了“社会大课堂”作为思政课课堂的重要表现形态,忽视了“社会大课堂”应有的逻辑前提、实施规范和建设标准。“社会大课堂”是“大思政课”建设的关键枢纽。随着“大思政课”建设的逐步推进,需要深化对“社会大课堂”的全面认识,积极推进“社会大课堂”的规范化建设,明确“社会大课堂”规范化建设的原则、机理和路径,进而有效发挥“大思政课”应有的育人效果,提升思政课的吸引力与针对性。
一、“社会大课堂”规范化建设的理论意蕴
课堂是学校教学活动的基本载体,一定课程或教学模式总是与相应的课堂形态相一致的。“大思政课”建设拓展了思政课课堂的形态,也对思政课课堂教学提出了新要求。这突出体现在,“大思政课”建设提出了“社会大课堂”的课堂建设理念,强调将“思政小课堂”与“社会大课堂”有机结合起来。在此,“社会大课堂”作为与“大思政课”建设相匹配的课堂形态,意味着思政课教学已经溢出了原先的“学校小课堂”,而是在广阔的社会空间中,借助于社会性的设施、载体、渠道、资源,熔铸形成全新的教学场域或育人空间。“社会大课堂”可以视为在“大思政课”建设理念指导下,借助社会资源或社会元素,依托社会空间塑造出来的思政课课堂形态。
这样,“社会大课堂”本身就成为一个社会建构性的课堂范畴,融入了社会性的育人元素,同时也需要合乎“大思政课”建设应有的建构规范与育人标准。因此,“社会大课堂”需要加强规范化建设。换句话说,并不是一切的社会场域、场所、空间都可以自动纳入“大思政课”视野,“大思政课”建设也绝非将课堂拓展到社会空间的任何场域。“社会大课堂”是“大思政课”视域下的课堂形态,内蕴了“大思政课”对课堂建设提出的规范性标准与实践性要求,与之相应的“社会大课堂”需要遵循规范化的建设标准。所谓“社会大课堂”规范化建设,是指“社会大课堂”在建设标准、实施路径和操作规范等方面,要遵循客观、合理的标准,依据“大思政课”应有的育人标准、逻辑规范和实施要求开展课堂建设。“社会大课堂”的规范化建设主要体现在如下几方面:
1.“社会大课堂”规范化建设立足“大思政课”对课堂形态提出的必然要求
“大思政课”作为思政课的一种全新理念,延展了以往以学校思政课为基础的教学视域,也拓宽了思政课的课堂形态。“社会大课堂”的规范化建设必然要符合“大思政课”建设的实施要求,满足“大思政课”对课堂之“大”的广博性要求。当然,“社会大课堂”之“大”并不是容量、外延、体积之大,而是思政课课堂要延展到广阔的社会空间,借助广泛的社会实践,面对广泛的社会成员。“社会大课堂”有其独有的课堂组织实施形式,应合乎自身的建设规律与标准,丰富具体的课程实践形式。在“大思政课”建设视域下,思政课课堂的组织方式与结构形态发生了巨大变化。“大思政课”亟待加强“社会大课堂”建设,原先以学校空间为承载的“思政小课堂”已经难以适应急剧变化的时代环境对思政课育人提出的新要求新挑战。新时代的思政课建设必须借助社会资源进行课堂的扩容、优化及升级,更好地发挥思政课作为立德树人关键课程的重要作用。
“大思政课”所要求的“社会大课堂”的规范化建设,应合乎“社会大课堂”自身的属性和特点。在这里,规范化建设与人们对“社会大课堂”的科学认识和有效把握密切地联系在一起。“社会大课堂”是思政课课堂的表现形态之一,是思政课课堂向社会的延伸,是借助于社会资源,经过广泛的社会实践所构成的。“社会大课堂”的课堂形式虽然表现为空间场域的拓展,但并不只是外延式的扩容,而是蕴含了价值层面的增量和提升,体现出立德树人的价值性要求。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会大课堂”规范化建设就是要合理熔铸社会力量与社会资源,建设规范化的“社会大课堂”,契合“大思政课”应有的特点属性和建设规律。
2.“社会大课堂”规范化建设蕴含由社会场所向育人场域的转化逻辑
“社会大课堂”的规范化建设要遵循相应的标准。这也就是说,尽管思政课课堂可以向社会空间延展,借助社会力量参与建构,但这并不意味着全部的社会场所都自然能够成为课堂空间,特定的社会空间能否成为课堂空间必须经过合理转化,转化的依据在于以育人的标准和要求对社会空间进行调整与改造。那些具有重要精神属性的物理空间、社会空间,经由教学活动的合理组织与利用,就可以在课程组织与实施的过程中进行课堂空间转化。换言之,“社会大空间”经过意义赋予、精神赋能,便可以向“社会大课堂”转化,成为“大思政课”建设的重要育人场域。
因此,“社会大课堂”的规范化建设旨在消除“社会大空间”的自然随意性、人为干扰性,按照科学实践的规律和要求,贯彻统一的建设标准。在此意义上理解“社会大课堂”,就意味着“社会大课堂”要按照课堂设置的相关规范,坚持育人性、转化性、价值性、实践性等基本要求,既体现思政课“课堂”的一般性标准,又具有“社会”大课堂的实践性品格。这里的“规范化”的重心在于,通过设置场域“转化”的原则理路,以明确“社会大课堂”的一般性要求。社会空间或社会资源具有广泛性、实践性的特点,而课堂场域则具有标准化、育人性的特点,前者向后者转化的关键在于设定科学合理的标准。但是,社会空间是否能够顺利被纳入课程视野,根本在于能否按照育人场域的要求开展实践建构。在这里,“社会大课堂”的建构与社会场所的育人转化体现为同一个过程,“因何转化”、“何以转化”、“如何转化”等都需要遵循“社会大课堂”应有的育人要求。
3.“社会大课堂”规范化建设遵循“大思政课”要求的课堂建设的科学规律
“社会大课堂”建设应当遵循科学的标准,其规范化建设旨在落实课堂建设的标准。课堂建构尤其是“社会大课堂”建构,并不是把课堂迁移到社会空间,或者说任意地去拓展课堂的社会视野,而是基于“社会大课堂”作为“大思政课”独有的课堂形态所内蕴的科学逻辑展开实践建构。这其中,课堂建构的原则、规范、标准等都应遵循科学化原则,借助社会力量,发挥思政课的价值引领作用,而规范性建设所蕴含的科学性维度,从根本上为“社会大课堂”的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直以来,社会实践课程都受到高度重视,“大思政课”建设也要积极拓展社会资源,推进社会实践教学,但就课堂建构而言,“社会大课堂”不是教学空间的“挪移”,更不是要把全社会都变成课堂空间。在“大思政课”建设过程中,人们确实存在这样的理解误区:“社会大课堂”似乎就等同于一般意义上的社会实践,把课堂搬到社会空间中去就是“社会大课堂”。殊不知,“社会大课堂”作为“大思政课”建设的重要载体形式,本身就内含着“大思政课”所要求的在社会现实生活中讲好思政课的育人品格,体现立德树人的价值要求。“社会大课堂”建设有其自身的科学规律——要合乎思政课课堂建设的一般标准,要合乎教育教学规律、学生成长发展规律等,并以此进行空间布局、氛围营造和实践建构,实现“思政小课堂”与“社会大课堂”的有机融合。
4.“社会大课堂”规范化建设承载思政课发挥育人效应的实践要求
“社会大课堂”的规范化建设,意味着课堂建设的各个环节、程序的建构要遵循特定的原则,依循科学的程序规范,而不是随意无序的开展。面向社会建构的课堂,一方面要体现出鲜明的社会性、实践性,能够广泛地调动社会资源,遵循“大思政课”应有的社会生活属性;但另一方面,“社会大课堂”的建构并非无规可循、无章可依。规范化建设就是要锚定“社会大课堂”建设所要遵循的依据与准则。就此可以看出,规范化建设的核心是有序化、系统化,即“社会大课堂”建设的诸多实践环节构成合理有序的育人体系。从理论上说,课堂建设包括了课程教学建构中的诸多环节,如空间场所布局、实施方式、运行载体、评价互动、氛围营造等,这些都需要符合立德树人的根本要求,契合思政课建设的总体目标。
这其中,必然要涉及“社会大课堂”应有的教育教学属性、社会属性和系统性品格。“社会大课堂”规范化建设的根本目标,旨在构建与“大思政课”建设要求相符合的教育教学体系,且体现与社会现实相结合的课堂形态。在这一课堂形态中,学生能够通过有效参与课程建设实践活动,感受社会气息与时代脉搏,不断提升思想政治素质。“社会大课堂”能够为“大思政课”建设所承载的心系“国之大者”的战略定位与“立德树人”的实践要求提供场域依托,相对于学校空间的“思政小课堂”在规模、特质、实施等方面有着显著不同。如果说,“思政小课堂”关注的是既定的相对固定的课堂场域的话,“社会大课堂”显然需要广泛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和资源,构建与社会协同对话的课堂空间。更进一步地看,“社会大课堂”课堂类型建设体现出系统性的品格,其实践的理念、原则、标准、评价等各要素都是丰富、立体的。
二、“社会大课堂”规范化建设的原则遵循
“社会大课堂”的规范化建设旨在以“大思政课”理念为指导构建相应的课堂形式,为有效构建课堂并在此基础上开展课堂教学提供一般化的标准。作为课程教学的重要元素,课堂具有基础性和依托性的作用,而“社会大课堂”对“大思政课”建设起着根本性的支撑作用。“社会大课堂”所要求的社会延展性、素材丰富性、教学实践性等特征,都鲜明地体现了“大思政课”的实践要求。在这里,“社会大课堂”的规范化建设既要体现思政课建设的根本宗旨,凸显“大思政课”的价值意蕴和实践要求,也要贯彻课程实施的一般性规范与标准。
1.政治方向性原则
“社会大课堂”作为“大思政课”建设所要求的课堂场域,既是具有社会属性的育人空间,又是具有鲜明政治属性的思想政治教育空间。“‘大思政课’之大,不在于学生人数之多,不在于授课场所之广,也不在于授课教师之名,只要把宏大的时代、鲜活的实践和生动的现实融入每一堂思政课中,就能讲出气势磅礴、铸魂育人的‘大思政课’。”思政课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肩负着培根铸魂的重要使命,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战略属性和民生属性,具有突出的意识形态属性,致力于坚定学生的政治立场,提升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相应地,“社会大课堂”的建构就是要将广阔的社会空间转化为具有思想政治教育功能的育人空间,其规范化建设需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一般来说,社会空间具有弥散性、自发性、碎片化的特点,而“大思政课”建设所要求的“社会大课堂”则具有鲜明的意识形态性,是有意识地为思政课教学建构出来的育人场域。社会场域向思想政治教育场域转化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为“社会大课堂”建设提供正确的方向引领。
在这里,“社会大课堂”的建构某种意义上就是要建设能够与“大思政课”要求相适应的意识形态空间和政治性的空间,为开展思政课教学活动营造浓郁的意识形态氛围,进而体现思想政治教育作为传播主流意识形态和主导价值观重要载体的本质。这里的政治方向性原则主要体现为“大思政课”乃至于整个思政课教育教学实践活动的政治属性,即站在党和国家的全局审视问题,从政治发展与国家战略的角度思考审视问题。这种视角在“社会大课堂”建构的过程中,突出体现在那些能够彰显“国之大者”,具有鲜明的政治和意识形态意蕴的社会空间。这些社会空间可以通过教育活动的有机转化,成为思政课的育人场域。在充满浓郁的政治导向性的氛围中,青年学生能够切身感受到思政课所带来的鲜活灵动的社会气息,感受到高站位、大视野、大格局的理想情怀和境界,不断提升自身的思想境界,促进自身的成长发展。
2.价值引领性原则
作为思政课的新形态,“大思政课”从根本上来说旨在更好地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社会大课堂”的建构,必须有效地服务于思政课所肩负的育人工作。培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培育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是新时代思政课改革创新的根本任务。在“社会大课堂”构建过程中,社会资源的广泛涌入,社会力量的多元汇聚,以及不同社会群体的协同参与,最终目的都旨在贯彻落实思政课“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教育使命。就此而言,构建合乎“大思政课”要求的“社会大课堂”,必须坚持对学生群体的价值引领。这也就是说,“社会大课堂”作为依托社会空间的教学场景,必须紧紧围绕育人这一根本宗旨,以促进学生的思想品德发展和实现价值引领作为根本着力点,帮助学生解决成长发展中的思想困惑和实际问题。“只有到基层中去、到实践中去、到人民中去,才能真正知道所学的知识如何去发挥、如何去为社会作贡献。”在“大思政课”建设过程中,由于社会资源的多元化、广泛性、弥散性的特点,容易让人们陷入热热闹闹的形式化、娱乐化的情境中,而“社会大课堂”的本质在于彰显思政课的教育属性,发挥思政课课堂的教育引导功能。因此,“社会大课堂”的建构只有紧紧围绕价值引领的要求,对学生开展正向的思想政治引导,才能够保证各种社会空间、资源或力量聚焦育人目标,在正确原则的指导下进行有机、有序的组织和编排。
3.科学指导性原则
“社会大课堂”的构建必须符合课堂建构的基本要求。课堂是思政课的重要组成元素,也是课程论的重要范畴。课堂建设有其一般性规律,它是以自然物理空间为依托,汇入社会资源,由教育者发挥自身的能动性,按照教学目标,经由师生互动所展开的综合性的育人场景,该场景的构建符合教育场所建设应有的规律。因此,“社会大课堂”建设要遵循科学指导,围绕思政课教育教学目标,依据教学逻辑与要求,从战略层面对社会资源进行有效整合,系统推进实践教学。作为“大思政课”的课堂形态,“社会大课堂”建构需要遵循思政课教育教学规律、学生成长发展规律,结合课程教学改革,加强过程设计、落实实践细节,着力提升实践教学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增强社会实践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在此过程中,首先要坚持明确的课程目标、坚定正确的方向指引,将思想政治教育的总目标、“大思政课”建设的中观目标与每一次思政课课堂教学的具体目标有效统合起来,以此设计“社会大课堂”的教学目标。其次,思政课教师要积极承担“社会大课堂”的组织者角色,积极参与各种形式的教学组织活动,充分发挥主动性,积极调动学生的学习自主性、能动性,使学生从被动接受知识转向主动探索和实践,广泛地发动学生参与课堂建构。再次,在教学实施过程中应该充分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从学生的学习经验、真实感受、实际关切等角度构建符合学生身心成长和发展规律的育人课堂。与此同时,“思政小课堂”与“社会大课堂”应该协同建设,“打破‘思政小课堂’与‘社会大课堂’壁垒,拓展育人场域,促进学生知信行的统一,实现内修与外化的双向发力”。
4.分层类型化原则
要依据分层分类原则合理设计多形态的“社会大课堂”。“社会大课堂”的规范化建设需要处理好“社会大课堂”的多样形态与统一规范之间的关系。在具体的教学设计过程中,一方面,要遵循“大思政课”对“社会大课堂”建设的总体性要求和实践性标准;另一方面,要依据社会资源的丰富性、课堂结构的灵活性和社会主体力量的多样性,坚持分层类型化的原则。所谓分层类型化,意味着“社会大课堂”不存在统一的教学模式,而是允许多样的、具体的课堂形式,应该根据课程的主题、内容、活动、形式等要素的丰富性、多元性进行科学化的建构。在此意义上,“社会大课堂”的建构不是一个整齐划一的“一刀切”的过程。“社会大课堂”的规范化建设虽然有统一的标准,但并不意味着整齐划一“一个样”,而是要充分挖掘社会丰富多彩的资源力量,广泛地将思政课的知识点与现实生活结合起来,只有这样才能契合“大思政课”建设的要求。
“大思政课”注重“在社会生活中讲思政课”,而社会生活是丰富多彩的,相应地,“社会大课堂”必定是充满时代感和社会气息的,其建构既要胸怀“国之大者”,彰显育人情怀,同时也要体现针对性、多样性、类型化的特点。依据分层类型化的原则,“社会大课堂”之“社会”不是一个整体的、抽象的概念,而是具体的、丰富的。“理解‘大思政课’,就是要回归‘社会母体’审视思政课,从思政课与社会之间的生态联系优化思政课建设。一旦缺少社会维度,不能从社会需要、场域、资源、条件等元素把握思政课的特质、形态、格局和具体实践,思政课往往容易局限于单一视域、封闭格局,自然难以变得开阔、博大。”“社会大课堂”要根据社会群体的差别性、社会资源的丰富性、社会力量的多样性、课程议题的全面性进行系统化的课堂建构。这样,“社会大课堂”就不只是一个抽象概念,而是一种由教育教学活动主体,在规范引领与科学指导下,围绕具体的教学议题,能动建构而成的课堂实践活动。
三、“社会大课堂”规范化建设的路径探索
“社会大课堂”的规范化建设,具体展现为课堂教学的主体在教学实践的过程中,围绕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教学评价等展开的一套规范性的课程建设活动。规范化建设的目的就是要为“社会大课堂”的整体设计提供一套标准,以科学指导“社会大课堂”的建设,进而提升“大思政课”应有的教学效果。就其具体建设路径而言,应当把握如下几个方面:
1.增强课堂建设的专业化水平
“社会大课堂”的建设尽管是面向社会的,但是有其专业性的要求,这体现在对思政课认识和把握的专业性、教育教学活动实施的专业性、课程教学设计的专业性等方面。“社会大课堂”的建设应该体现专业化思维,它应是教育管理部门、思政课教师、多元社会主体依据思政课的特点,在对思政课与社会生活之间的内在联系进行透彻把握的基础上生成的课堂形式。因此,在“社会大课堂”建设的每个环节,无论是教学目标的选择、教学内容的确定、教学方式方法的选择、还是教学评价实施等都应该体现出专业化的思维。
同时,“社会大课堂”的规范化建设要按照思政课课程论的逻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遵循思政课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规律来展开,进行科学的教学设计。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会大课堂”的专业化设计既面对广泛的社会群体、丰富的社会资源、多样化的环节,同时又落实于现实的课堂建构,围绕着如何构建有意义的课堂,思政课教师通过专门的课程知识和专业服务进行有效的实施。在此意义上,“社会大课堂”的规范化建设需要不断提高课堂建设的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思政课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课堂的建构要体现出专业化的实践逻辑。
2.推进社会资源的标准化建设
“社会大课堂”调动了广泛的社会资源,社会资源的引入是“大思政课”的重要特点。“大思政课”建设的逻辑起点是现实社会生活元素对思政课的注入、渗透和支撑,其实质是增强思政课的社会生活内涵,拓展社会性的教育资源、教育场域,丰富教育途径和方法。“大思政课”建设要求把“思政小课堂”延展到“社会大课堂”,调动和运用丰富的社会资源,但社会资源如何有效利用、有机转化需要相应的标准,即确定哪些资源可以有效利用、有机转化,这既需要专业化的筛选,也需要标准化的实施。面对广泛、丰富的社会资源,思政课教师要善于进行有效的整理、归纳、利用和转化,并在实际教学中总结具有可推广价值的实践案例。这关系到社会资源的标准化建设,标准化建设要为社会资源的合理利用和转化,乃至“社会大课堂”的建设提供可供参照的标准。
教学内容是影响思政课高质量发展的决定性因素,教学内容建设是“社会大课堂”规范化建设的重中之重。“社会大课堂”的建设依托有计划的社会实践,使丰富的社会资源最大限度地转化成思政课资源。学生成长是一个动态的、非线性的过程,思政课实践教学要与学生的年龄、认知发展阶段以及个性差异相适应。在“实践—认识—实践”的循环往复过程中,思政课教学要提供与学生年龄、认知发展水平相匹配的丰富、多元、可选择的差异化资源。要把握好阶段性与连续性的辩证关系,使“社会大课堂”建设既符合学生当前的发展阶段,又能够为学生的终身学习打下基础。要有组织地筛选、整合、孵化一批具有教育价值、符合思想政治教育目标的社会资源,使之最大限度地转化成思政课资源,发挥育人功能。
3.探索“大思政课”的实践模式
“大思政课”因其面向社会空间,调动多元化的社会主体,也因主题、内容、资源、方法、方式的差异性而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但就“社会大课堂”的规范化建设而言,有必要形成成熟、稳固的课堂教学实践模式。形成于“大思政课”教学探索中的教学实践模式,既能充分体现“大思政课”建设的基本理念,同时又展现出重要的典范意义,为进一步推动“社会大课堂”建设提供实践指导。实际上,“社会大课堂”生成于“大思政课”教学实践中。不同的教学形式形塑不同的课堂形态,“社会大课堂”构建具有多样性、灵动性,但这并不意味着其建构的任意性。通过广泛的“大思政课”实践,在长期的探索过程中,思政课教师要有意识地去凝练成功的教学模式。对于值得推广的教学模式,思政课教师要善于挖掘其背后的育人理念、价值原则和有效实践,凝练出“社会大课堂”规范化建设的科学标准。
4.规范“社会大课堂”指标性评价
“社会大课堂”规范化建设离不开科学的评价机制,需要在系统观念的指导下加强破壁聚力,推动“社会大课堂”诸要素之间形成有机协调、内在耦合的“全要素”畅通联动机制。“社会大课堂”作为“大思政课”理念指导下的课堂形态,本质上受课程评价尤其是思政课评价的制约。说到底,“大思政课”本质上还是“课”,“社会大课堂”的规范化建设同样也要按照课程标准开展建设、管理和质量监控,避免出现社会实践的无序性、实践教学质量无法保证等情况。“社会大课堂”的建设总体上要遵循课程评价的要求,尤其是思政课堂建设评价的一般性要求。具体而言,“社会大课堂”的规范化建设需要建构科学性的评价指标体系,这其中有些关键性指标值得重视。一是立德树人的达成度。即“社会大课堂”的建设在多大程度上实现了思政课“立德树人”的根本要求,坚定思政课建设的正确价值方向。二是社会资源的转化度。“社会大课堂”的建设多大程度上利用了丰富的社会元素,是否充分挖掘、利用、转化社会资源,达成育人实效。三是课堂参与度。即“社会大课堂”的建设如何面向广阔的社会空间,通过调动丰富的社会资源,彰显思政课的社会气息,加强思政课与社会生活的有机连接,推动思政课教学效果的提升。这个过程不是单向地引入社会资源、借助社会力量的过程,而是需要社会资源、社会力量与学生参与保持密切互动。对学生的评价,既要重视学生社会实践报告或作品、志愿者服务记录等结果性评价,也要注重学生参与度、努力程度等过程性评价。
5.建立健全课堂有序运行的保障机制
“社会大课堂”的规范化建设需要设立组织管理、教学管理、队伍管理等多级指标,形成统一的建设标准,涉及教育主体、教育对象、教学内容、教学活动、教学手段、教学保障等基本要素。一是要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各负其责,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制定责任清单。尤其是学校作为组织者要做好“社会大课堂”的统筹规划和资源接洽、把关工作。二是要关注教育对象的年龄、专业背景和发展阶段,设计差异化的实践活动,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结合社会热点和时代需求,制定详细的教学计划,确保社会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持续发展。三是学校要制定“课程指南”,将活动频次落实为制度,利用全校性集体教育活动时间,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参与实践考察、志愿服务、专题讲座、虚拟仿真体验等多种形式的实践活动。学校还应鼓励学生自主选择感兴趣的实践活动,探索个性化的学习路径。四是要加强政策支持、保障和监督。落实专项经费保障机制,纳入领导班子目标责任制管理。建立完善的激励机制,表彰奖励优秀的社会资源提供主体、指导教师和参与学生。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教学督导队伍等要不定期巡查督导“社会大课堂”建设情况,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要赋能“社会大课堂”的客观记录和科学评价。五是各地区要统筹推进,共建全国性“大思政课”实践教学的素材库、教案库、问题库和优秀示范实践库等网络资源平台,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共享“大思政课”的学习资源。
(来源:《思想理论教育》2025年第2期)